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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干部任用管理的通知
时间:2017-06-12 19:29:17 浏览次数:10609
中共浙江锦绣育才教育
集团委员会文件
育才党[2017] 03号
关于规范干部任用管理的通知
各学校:
根据集团纪委【2016】1号文件精神,现对学校干部任用管理的几个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,望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。学校发展方向明确、目标确定之后,干部是决定因素。用好干部是学校发展的基本保证。要牢固确立为事业发展用好干部的思想。坚持用忠诚于育才教育事业、敢于担当、能够干事、群众认可的干部。
二、坚持扁平管理的原则。学校校级干部的配备,部门的设置,都要注意减少层级,优化配置,以有利于工作的落实,防止人浮于事,,工作推诿,滋生官僚主义。中学的部门一般不超过4个,小学不超过3个。一个部门一般配一个负责干部。
三、坚持分级管理。各学校校长助理及以上干部,由集团统一考察,统一任命,统一管理。使用前,通过民主推荐,民主测评,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进行全方位考察了解,防止用人失察、失误。学校中层干部的任用,实行方案报批,对象报备。即各学校用人前要报告方案,提出配备干部的理由;经集团同意后,按规定程序研究适当人选,报集团备案后再任命。坚决防止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。
浙江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党委
二0 一七年六月十二日